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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的通告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18-05-18 08:48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:

根据佛山市地方税务局统一全市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工作要求,从2018年5月起,本区将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,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
一、调整对象:自行申报的业户,包括网络申报或上门申报业户。

二、调整内容:社会保险费申报期限由原来的每月25日调整为每月最后一天。

三、注意事项:对于逾期未申报的业户,顺德区地税机关将会在次月月初依法确定其应征的社保费。

特此通告。

佛山市顺德区地方税务局

2018年5月18日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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