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更好地挑选优秀人才,进一步扩充财税干部队伍,经研究,顺德区财税局拟开展招考机关聘员工作,并对部分职位的招聘条件作放宽调整,延长报名时间。具体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职位和条件
(一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;
(二)愿意履行聘员义务;
(三)身体健康,能适应本职工作要求;
(四)具有以下招聘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:
招考 职位 |
职位代码 |
招聘 人数 |
性别 |
户籍 |
学历 |
专业 |
其他条件 |
二级聘员 |
1001 |
4 |
不限 |
不限 |
本科 (学士)以上 |
会计学、财政学、审计学 |
25周岁以下(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 |
二级聘员 |
1002 |
2 |
不限 |
不限 |
本科 (学士)以上 |
汉语言、汉语言文学、新闻学 |
25周岁以下(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 |
三级聘员 |
1004 |
1 |
不限 |
不限 |
本科(学士) 以上 |
会计学、财政学、审计学、税务 |
30周岁以下(1980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) |
二、招聘方式
招聘工作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实行本人自愿报名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考核后择优录用。
三、报名事宜
(一)报名时间
2011年12月29日至2012年1月6日
(二)报名方法
报考者从网上下载并填写《顺德区财税局招考机关聘员报名登记表》一式一份,持本人简历、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户口薄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近期免冠彩照小一寸4张等相关资料送到或邮寄到以下地址:
顺德区大良德民路区政府行政大楼三楼顺德区财税局行政科,邮编528333(邮件请注明应聘材料,截止时间以寄出邮戳为准)
(三)咨询电话:22831839 22683332
四、考试事项
(一)笔试
笔试根据招考职位的要求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能力。笔试时间、地点另定。笔试结束后,根据考生笔试成绩高低顺序,按招聘人数1: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。笔试成绩、入围面试名单和面试安排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。
(二)面试
面试时间、地点另定。面试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表达能力、举止仪表等。面试结束后,按笔试成绩占50%、面试成绩占50%比例合成综合成绩。
五、体检和考核
对考试合格的考生依综合成绩的高低顺序,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和考核的人选。体检和考核参照考试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,同时由招考单位对其政治素质、道德品质、能力和学习工作表现,以及遵纪守法、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,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。
体检不合格或体检人选放弃体检的,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。考核不合格或者放弃录用的,也可依次递补考核人选。是否递补体检、考核和录用人选,由招聘单位研究提出意见。
六、公布聘用对象
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、考核结果,由顺德区财税局拟定入选对象,并在顺德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拟聘用人员名单。
七、聘员的待遇和管理
(一)聘员的薪金按《顺德区机关聘用人员薪金标准及相关问题的实施意见》(顺人薪〔2008〕1号)文件执行。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间按月薪的80%标准计发。
(二)经区委组织部批准聘用后,顺德区财税局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。
二○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
文档附件:招考机关聘员报名登记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