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 > 公众参与 > 在线咨询 > 咨询热点 > 城镇土地使用税
公司新购入的土地是以合同签订时间还是土地使用证出证时间,作为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?
打印本页发表时间: 2014-12-19 17:42 浏览次数:信息来源: 顺德区地方税务局 字号:

 

:公司新购入的土地是以合同签订时间还是土地使用证出证时间,作为计算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起始时间?

答:根据《财政部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 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[2006]186号)第二点规定:“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,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;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,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。”因此,您公司应按上述文件规定确定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缴纳时间

标签
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
  • 相关文章
  • 相关下载
回到
顶部